倉棧費是什麼?5%上限與收費次數怎麼問

995taiwan 編輯部|當舖知識|更新

簡單回答倉棧費是當舖借款須與利息分開核對的費用,當舖業法第20條規定最高不得超過收當金額5%。該條未明寫每月可重收或只能收一次,遇到重複收取、順延或免留車收費,應要求完整書面算法並向當地主管機關確認。

先問總共收多少,不只問「是不是5%」

收到倉棧費報價時,先問:「以我的收當金額,預計取贖前總共收幾次、合計幾元?」如果對方只回「依法5%」,仍不足以判斷你的負擔,因為同一百分比套用一次與重複套用,金額可能差很多。

倉棧費可以先理解為當舖借款中與質當物保管相關、須獨立核對的費用;它不是本金,也不是利息。不要把「月息多少」當成含費用報價,更別因對方聲稱是固定收法,就省略查證。

法條確定寫了什麼?哪些不能自行下結論?

當舖業法第20條規定,除利息與倉棧費外,不得收取其他費用;倉棧費最高額不得超過收當金額5%。「最高」不是應收標準,實際收多少仍要看合法約定。

第20條文字沒有明寫「每月可再收5%」,也沒有直接列出所有契約情境下的收取次數。不能只靠這一條就宣稱每月收一定合法,或把網路上的「只能收一次」當成已解決全部爭議的結論。

涉及重複收取、順延後再收或另立新契約,應把整段借款的明細交給當地主管機關確認。本文不以算術結果替收費合法性背書;就算簽了同意,也不能用合約排除法律限制。

同樣說5%,借三個月可能差多少?

假設本金100,000元、年率24%、完整借三個月、期間本金不變,利息為100,000×24%÷12×3=6,000元。倉棧費上限數額的算術是100,000×5%=5,000元,並非按物品估價或轉售價計算。

下表只是把兩種報價文字攤開比較,重複收費欄是待查證的要求,不能據此認定可收。未計其他費用,實際以合約為準,且收費須合法。

假設報價三個月倉棧費利息加倉棧費
整段期間只收一次5,000元5,000元6,000+5,000=11,000元
對方要求每月收5,000元,合法性待確認5,000×3=15,000元6,000+15,000=21,000元

兩種要求相差10,000元。這個差額顯示為何要問「整段總額」,並不表示第二列是合法選項。若對方無法解釋重收依據,先保存報價並查證,不要用先付款換取日後說明。

收費前,把這六個問題問完整

  1. 計算基礎是哪個收當金額?請寫出金額、比例與算式。
  2. 預計取贖日前合計收幾元?不要只給單次金額。
  3. 什麼日期收取?是否在撥款時先扣?第19條禁止預扣利息與費用。
  4. 若提早取贖,原報價如何調整?請寫出指定日期的結清金額。
  5. 若付清利息順延,會不會再要求倉棧費?依據與總額是什麼?
  6. 有沒有換成保管費、管理費等名稱另收?請逐筆說明,不能只用改名避開第20條。

第19條另有一個月內及逾月後的計算區間;這不等於授權每個月再收一筆5%。提早取贖與費用爭議要一併看實際條款,不可只拿其中一個百分比做結論。

順延時,要把前後兩段收據放在一起

如果對方在順延時開出另一份明細,先確認舊本金有沒有真的結清、新增金額是借到的錢還是費用,以及先前倉棧費有沒有再次列入。只看新的一張紙,可能看不出同一段借款累積的負擔。

請保留舊當票或可核對的紀錄,讓主管機關看到原始收當金額、原收費與本次要求。不要因店家說「這次重新開始」,就認為所有上限也能重新套用;是否符合規定,須依完整交易資料確認。

如果當天急著取回工作工具,也要先請對方列出已付與未付明細。對爭議金額如何處理、如何保留主張,應先向法律專業詢問,不要自行停付全部款項,或簽下一份看不懂的結清聲明。

免留車也收倉棧費,要先確認交易本身

「車沒留在店裡,為什麼有保管相關費用?」這是應該問的問題,但不能只靠廣告名稱判斷合法與否。當舖業法第3條的質當包含動產交付,車輛實際由誰保管、採何種契約、是否另有設定,都應書面釐清。

請對方說明費用對應哪件物品、提供什麼保管內容,以及不留車與收取倉棧費的依據。若回答只是「同業都這樣」,尚未完成查證;可對照免留車借款要問的事,再洽當地主管機關。

有爭議時,先整理一張付款表

依日期記下實拿本金、每筆利息、每筆倉棧費與剩餘本金,附上當票、收據及對話。先要求店家以文字回覆總額與重收依據,再持資料向主管機關詢問;涉及個別契約責任,可洽法律扶助基金會。

不要在資訊不明時簽空白文件,也不要為了應付爭議費用再借一筆。下次談借款,直接要求把預計持有期間的收費寫在同一份明細;比較總成本可看三個月與六個月的費用試算。

常見問題

倉棧費每個月都能收5%嗎?

不能從第20條的5%上限直接推出每月都可重收。應要求整段期間的次數、總額及依據,再向當地主管機關確認。

倉棧費一定要收滿5%嗎?

不是。5%是法定最高額限制,並非每筆借款都應收滿;仍須核對合法約定與實際收費明細。

倉棧費能在撥款時先扣嗎?

當舖業法第19條規定不得預扣利息及費用。應核對當票金額、實際拿到的金額與付款紀錄。

資料來源

本文由 995taiwan 編輯部依公開法規與官方資料整理,是一般資訊,不是法律或財務建議。個案請洽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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